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之一:以法治力

来源:韶关学院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1-11 13:2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编者按: 2020年10月1日起,《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实施。文明行为 入 “法”,基于怎样的现实需要?经历了怎样的“打磨”?如何把握法治与德治的“度量衡”?公民应如何正

编者按:

2020年10月1日起,《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实施。文明行为“法”,基于怎样的现实需要?经历了怎样的“打磨”?如何把握法治与德治的“度量衡”?公民应如何正确“打开”这部条例,规范自身行为?韶关发布即日起推出《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系列报道,邀请市人大法委、市文明办、韶关学院、市委党校、市律协专家学者等进行分析、解读。敬请读者垂注。

“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遛狗时应当使用牵引绳”“拒绝网络暴力、网络霸凌”……2020年8月4日,《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公布,这部倡导善行义举、约束不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文明入法

基于怎样的立法背景、过程和目的?

市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

韶关学院政法学院院长韩登池教授

对该《条例》进行了解读

立法背景:

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之需

打开这部共七章四十四条的《条例》,可见其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工作职责、行为规范、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推进文明行为立法是响应党中央号召,因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加强我市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韩登池介绍,随着近年来全市创文工作的扎实推进,韶关的城市功能、市容市貌、城市综合环境等稳步提升,但仍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内容比较全面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推动韶关市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和法治化,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公民行为文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促进社会进步,建设善美韶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提出的“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立法,探索制定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方面法律制度,引导和推动全民树立文明观念,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起草了该《条例(草案)》。

立法过程:

历经“打磨”以立良法

“从立法工作启动到省人大批准,历时二十个月。”韩登池介绍,为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这部地方性法规历经“打磨”。

2018年下半年,市创文办、市文明办主动对接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加快文明行为立法的需求。2019年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2019年度人大立法计划,正式确定2019年度立法工作重点之一是制定该《条例》。市创文办作为牵头单位,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负责具体的立法调研和立法起草工作。

从该《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工作开始以来,共计召开立法专题会议和立法论证会、研讨会、法委审议会议15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3次,书面征求省人大、 省市两级相关职能部门、立法咨询专家和立法顾问意见5次,收到相关立法完善建议60余份共计200多条, 完成了韶关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三审、省人大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处审查、省人大法委会统一审议。今年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

立法目的:

“刚柔”并济 树文明新风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彰显了现代社会治理模式核心要义,两者共同发挥着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韩登池说,“该《条例》让文明从规矩上升为法律规定,提倡文明行为,规制不文明行为,有利于营造文明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韩登池介绍,这部《条例》通过科学立法,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例如,将敬老爱幼、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无偿献血、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上升为立法,有利于人们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与习惯。通过严格执法,能弘扬真善美、打击假丑恶,使得法律所规定的文明行为得到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得到整治。

文章来源:《韶关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sgxyxb.cn/zonghexinwen/2020/1111/447.html



上一篇:最新韶关学院专业排名及录取分数线
下一篇:风度书房韶关学院分馆启用

韶关学院学报投稿 | 韶关学院学报编辑部| 韶关学院学报版面费 | 韶关学院学报论文发表 | 韶关学院学报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韶关学院学报》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