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心学理学关学的交会冯从吾文学观的融摄维度(4)

来源:韶关学院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18 10:4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冯氏“文章以理为主”也体现于他的诗文写作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骘其创作曰:“其中讲学之作,主于明理;论事之作,主于达意,不复以辞采为

冯氏“文章以理为主”也体现于他的诗文写作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骘其创作曰:“其中讲学之作,主于明理;论事之作,主于达意,不复以辞采为工。然有物之言,笃实切明。虽字句间涉俚俗,固不以弇陋讥也。”[1]1具而言之,他的诗歌虽然今存不多,但大多是宣扬理道的性气诗。至于他的散文,更无时不在高扬着文以载道的旌旗。可以说,“他的散文毫不隐晦文以载道、经世致用的写作目标。甚至可以说从吾的散文是功利主义的,他要当时的社会以古代贤圣的言行为准绳,深思致力践,格物致知。”[5]

综上,以理为本根的冯氏在文学主张上也坚持文以理为主。这样一来,也形塑了其“文质并重,以质为主”的文质观,除了自己无意雕饰的文章书写可见其尚质的主张之外,他在《长安县志序》中重申了这一观念曰:“呜呼!志以纪事,惟求实录,第令后世文献足征,无贻以文胜质之诮足矣!乌庸绘章饰句以夸多斗靡为也。”[1]229不过冯氏尚质的为文倾向并非寻常意义上的普适抉发,筑基于文质之辨上的这一表述使其极具形而上的学理思辨意味。他在《池阳语录》中曰:“盖文质不是对立的,亦不是六分四分低昂的,譬之一木质也,斫而为器,则文矣;器质也加以彩饰,则文矣。文质岂二物哉!第雕斫彩饰不可太过,使文胜质耳。是知无方之爱敬皆从孩提知爱一念生来,知此可以论文质矣。”[1]196这里冯氏文质非二物的表达尤为引人瞩目,在其看来,文质同体,不可分离,离质则文无所发其用,离文则质无以自广,是以文即质的扩充面,质即文的缩小面,所谓孩提知爱与无方之爱者。稍后刘宗周的表述则更为具体:“文质同体而异情。质必有文,文乃见质,可合看不可相离。故曰:文犹质也,质犹文也。”[6]以此来看,冯氏文质非二的理论阐发乃是促使他不事雕琢文章书写的根源所在,而他的尚质侧重也因此脱离了一般层面上的文质分离及主从论调,而某种程度上也具有了“尚质即是尚文”的生成意义。

三、学贵自得与文需自得妙悟

学贵自得之说,前贤如程朱陆王等皆有阐发,如程颐曰:“学莫贵于自得,得非外也,故曰自得。”[7]而王阳明也因提倡自得而有对为己之学的强调,其尝曰:“学贵乎自得也。古人谓‘得意忘言’,学苟自得,何以言为乎?”[8]至会通程朱理学、阳明心学的冯氏也继承了他们在自得方面的理论主张而对自得每加强调:“心上默默有透悟处,默默有自得处,然后能一一尽道,一一当可尽道当可,非可以袭取而卒办也。”[1]201尤对阳明心学的自得成圣主张颇为倾心:“圣道在心,不在迹,学圣人者亦求诸心焉足矣!苟不能自得于心,而徒曰宗庙百官如此乎富且美也,登东登泰如此乎小鲁小天下也,则游宫墙、登泰岱者,其人岂尠哉!何希圣者竟寥寥也?”[1]222其又曾引用孟子之语明言自得的重要性及如何才能达到自得的方法曰:“可见学不到自得,终是支离,终不能取之左右逢其原,若不深造以道而曰我能自得,又无是理。”而紧接着冯氏又论述了与其自得之论相契合的“头脑主意”之说云:“学问功夫全要晓得头脑主意,深造以道,主意全为自得,博学详说,主意全为反约,博学详说正是解深造以道,反约正是解自得,以自得为主意,以深造以道为功夫。……学问晓得主意才好用功夫,用了功夫才得到妙处。”[1]205而在《池阳语录》中冯氏对如何达到自得而有主意之途表述尤明,其阐述“知止”则胸中自有主张曰:“孔子十五便知止于从心所欲不逾矩,所以终身学问都有着落。一知止则胸中便有主张,便有无穷妙趣,当下便活泼泼地,定静安虑正是知止妙处。”[1]186

不过或由于冯氏不满于程朱陆王的为己自得之说过于笼统,容易使人与老庄自适自得相混淆,因此冯氏又对二者辨析尤详,其曰:“自得自适与吾儒之说不同,只是要自家讨便益、讨受用,不管别人死活,此庄子之逍遥所以坏心术而得罪于名教也。”[1]193可见在冯氏看来,自得并不能只是自己受用,而应该遵循格物、致知、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进路,否则难免与庄子所言趋同。

需要指出的是,冯氏自得之说,虽然有对前贤的绍继,但更多的是源于其对儒家“反身归诚”心性之学的特别关注。可以说,师承许敬庵的冯氏受心学思想熏染,对阳明学非常推崇,其《答张居白大行》曰:“王文成之学,其得失正不相妨,其得处在致良知三字,直指圣学真脉,且大撤晩宋以来学术支离之障,晚宋儒者徒知文公著述之多,而不知其非有意于立言也。”[1]274而其“《辨学录》凡八十一章,其首章云‘圣贤学问总在心上用功,不然即终日孳孳属枝叶耳’,所以辨心学甚详”[1]4,由此更见其对传统儒家心性之学的瞩目,相较于前儒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也正因为冯氏对儒家心性之学的特别关注,故而激发了其对“自得”的强调,进而形成了重自家而不徇人的思想面向,其不仅认为《论语》“为人谋而不忠乎是就自家为师说,与朋友交而不信乎是就自家与朋友说,传不习乎是就自家为弟子说”[1]50,而且尝曰:“凡天下事果于道理见得明白,自家就该做去,不该徇人。……吾字正是圣人不肯徇人处,不然空慨叹一场,徒说别人,不是自家,依旧落了世俗蹊径。”[1]60由上可见,在冯氏看来,孔子“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言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之语均是自家体悟之后的与人诉说。不惟如此,他还认为一旦自家于道理看得透彻,就该努力去做,万不可以别人之是非好恶为是非好恶,以免“落了世俗蹊径”。

文章来源:《韶关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sgxyxb.cn/qikandaodu/2021/0418/563.html



上一篇:钟立生油画作品
下一篇:考镜源流精心校点辑佚补缺关学文库之冯从吾集

韶关学院学报投稿 | 韶关学院学报编辑部| 韶关学院学报版面费 | 韶关学院学报论文发表 | 韶关学院学报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韶关学院学报》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